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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顿学院休假政策

由于个人原因,参加学位课程的学生在一段时间内不期望在学位方面取得进展, 因医疗或职业原因,可以申请休学. 在被批准的休假期间,学生不能大量使用大学资源和服务,也不能与教师进行重要的咨询.

请假:请求休假, 学生应向系研究生主席或CEHS学生事务研究生档案管理员提交书面报告,说明请假原因和预计请假时间. 所有可预见的请假必须在离开校园前申请. 每个项目或部门将建立审查和批准请假申请的流程. 各部门还应制定计划,在休假期间解决任何未完成的问题. 批准的休假将以书面形式记录给学生, 并将一份副本转发给学院办公室和研究生院,以便在学生档案中记录.

学生有责任解决与经济支持有关的所有问题, 联邦财政援助, 以及在休假前欠学校的未偿债务. 在休假完成之前, 学生必须通知系研究生主席或CEHS学生事务研究生记录管理员,以便启动重新入学程序.

才有资格请假, 研究生必须没有收到延长时间限制的学位. A leave of absence will not extend the time limit for completion of a degree (six calendar years for master’s degrees of less than 60 hours; seven calendar years of 60 or more hours and doctoral degrees).

在批准的休假结束时未返回并注册学位课程的学生被视为从课程中退学.

持F-1或J-1非移民身份的国际学生也必须在开始休假之前和返回校园之前获得国际学生和教师服务(ISFS)的授权,以确保符合当前的SEVIS规定和签证限制.

请假将确保你的学术部门知道你的计划,并有助于确保可能造成未来问题的松散部分得到解决. 它还为第三方提供您作为已批准休假的学生身份的确认.

修改后的11月. 2010